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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略) | 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及号码喷涂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青铜峡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11:(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8:(略) 至 12:(略) 下午:15:(略)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15:(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 ||
预算金额 | ¥15.(略)(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及号码喷涂项目(略)公告.pdf | ||
附件2 | 在用机(略).doc |
项目概况
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及号码喷涂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网上邮箱(183134202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5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及号码喷涂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5.(略)(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略)(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监督(略),分析检测结果,出具检验报告;
2.对非道路自动机械开展喷码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略))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略),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略),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略),但须提供(略));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略)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以下任(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略)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略)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略),不接受转包或分包。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略)至12:(略),下午15:(略)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网上邮箱((略)@qq.com)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5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5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