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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略)气氦及液氦充装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气氦及液氦充装项目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孙坂南路75~89号
公示内容:(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0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略)(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略)。
下载(略)气氦及液氦充装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下载(略)气氦及液氦充装项目--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