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 自
2019-01-01 以来 承接 过
一个 合同 金额 2000 万元 及以 上的 市政 污水 项目 施工 业绩 ;
业绩 时间
以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文 件 的 时 间 为 准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为 : 经 招 投 标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 若 当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取 消 备 案 的 , 经 工 程 所 在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证 明 也 予 认 可 ) 、 合 同 协 议 书 及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文 件 , 三 者 缺 一 不 可 。 如 上 述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必 须 附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 1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n ) 和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 http://credit.****.cn )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 黑 名 单 ” 。 ( 2 ) 本 项 目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19-01-01 以 来 承 接 过 一 个 合 同 金 额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污 水 项 目
施 工 业 绩 ; 业 绩 时 间 以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文 件 的 时 间 为 准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为 : 经 招 投 标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 若 当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取 消 备 案 的 , 经 工 程 所 在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证 明 也 予 认 可 ) 、 合 同
协 议 书 及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文 件 , 三 者 缺 一 不 可 。 如 上 述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必 须 附 工 程 所 在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材 料 , 否 则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 如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 。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