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公告

审批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索 引:001********3014/2024-83681 发文机关:****环境局**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4-04-30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1

****公司年产10000吨差别化丙纶和锦纶三色BCF产品项目

改202********0014

2023年4月28日

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