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略)(以下称:采购单位)就(略)2024年上半年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询价回收,欢迎合格的回收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略)2024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报废回收询价项目
(略)有31项固定资产已达使用年限,需要报废处理。具体固定资产及规格型号等见附件一。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踏勘现场。
备注:(略)
二、供应商的要求:
1、必须是依(略),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询价需求;
2、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发布及报名:
1、发布时间:(略)
2、发布及报名地点:(略)
3、报名时间:(略)至2024年5月10日14:00时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四、询价时应出具:
询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回收资质证明;
3、加盖公章的(略)(报价函见附件二);
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以上报名资料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现场递交或邮寄(顺丰快递或EMS邮政快递)至(略)(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以代理单位签收包裹的时间为准。)
五、询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10日14:00时前将报价响应文件密封递交(或邮寄)至(略)((略)) 208室。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方不进入开标场所。纸质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由响应方通过顺丰快递或EMS邮政快递邮寄或者到本项(略)前一(略),提前递交的不予收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响应文件,通过非EMS邮政快递或非顺丰快递邮寄(略)
3、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外包封上标明所投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可简称)、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快递单中备注所投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可简称)。收件人:(略),收件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5月10日14:30时整在(略)((略))301室开标。响应方无需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开标结果。
七、公告发布媒体:
微信公众号:(略)
八、本项目为(略)。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质疑接收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管单位部门名称:(略)党建工作部(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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