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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展示中心项目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市****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发改发〔2023〕22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南津街街道晒网沱盐仓(**古街延伸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展示中心项目附属设施工程主要包含22号楼到30号楼的建筑物照明工程、地面景观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展示中心项目附属的雕塑、招牌、戏台投影、戏台灯光及音响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980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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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清平镇中微大道666号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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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南泉街道**路194号附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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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艾德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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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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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7****2801 | 联系电话: | 188****071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