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组织概况

审批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略)组织概况
发布日期:(略)6:24

一、领导信息

王崇辉:(略)
韩存弟: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政法综治、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老干部、人事、项目申(略)。
杨太能:负责环境监察、应急、在线监控、安全生产和信访等工作,分管环境监察大队、信访科、豫灵环保分局。
杜亚军:负责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建设、矿山复工复产、科学技术、放管服、污染源普查、食品安全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监测站、环境影响评价科(略)
杨海宝:负责固废和医废管理、辐射安全管理、法制宣传、行政处罚和脱贫攻坚等工作,分管固废管理科、法制宣教科、扶贫办。
刘 鹏: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汾渭**”督察等工作,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科、环境攻坚办工作。主持环境监察大队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略),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略),指导协调乡镇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管委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略)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略)响方面的意见。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略)。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略),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略)。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略)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略),生物物种(含遗传**)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略),监督管理核设施、(略)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略)
9、负责环境(略)。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略),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市有关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3、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信访科)(联系电话:(略))协调局机关和局属二级机构工作;拟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收发、档案管理、信访和公众举报、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二级机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二级机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与考核督查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法综治、统战、老干部等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规划财务科(联系电话:0398——(略))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参与制订和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境保护各类资金项目的申报和项目资金管理;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二级机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
3、法制宣教科(联系电话:0398——(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调查研究,组织审查规范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意见;指导、协调全市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负责环保执法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审核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工作;承担环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制订全市环保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环保宣传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环保宣传活动;组织实施“绿色创建”活动;负责局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4、环境影响评价科(联系电话:0398——(略))负责审批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工作和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省、市批项目的环评审查和验收核查工作;负责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的分类归档和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5、自然生态保护科(联系电话:0398——(略))拟订全市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的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优美城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
6、污染防治科(联系电话:0398——(略))组织拟订全市水、大气、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超标排污或超总量排污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监督管理全市饮用 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联系电话:0398——(略))负责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和减排计划;负责全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和前置初审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及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总量排污交易工作。
8、固废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略))审批全市范围内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计划,审查跨省、市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计划;负责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负责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辐射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1、**市环境监测站(联系电话:0398——(略))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类污染源调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并实施排污申报监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等;收集、整理、分析、统计和储存全市环境监测的数据资料,编制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鉴和年度、五年度报告书等;负责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业务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环境监测点位、断面的优化和审定。
2、**市环境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398——(略))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监察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监察问题;负责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受理、转办“12369”环保热线投诉以及环境信访等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企业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负责行政执法等环境行政行为的后督察工作。
3、*(略)。负责豫灵(略)急管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环境违法行为调查(略)
四、联系方式
单位全称:(略)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