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地点:(略)
4.资金来源:(略)
5.项目内容:**晾衣房约220平方米,钢结构框架,玻璃钢屋面,含不锈钢晾衣架及场地硬化等。
6.工期目标:(略)
7.质量目标: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且达到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及预算范围内的建设、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动(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略)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投标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对同一人进行委托的企业,一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略)人。
(七)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单位(略)(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的承建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十)业绩要求:近三年承建过类似工程建设资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协议)、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资料等。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略),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3400元投标保证金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招标结束后一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计划于(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市卫滨区持下述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或从事单位法人证书)复印(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略)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审核通过并完成信息登记后,一并发放询价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5时00分,地点为**市卫滨区。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手机) : (略)
张先生((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