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进行(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登陆(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项目类型:(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略)
时间:(略)**时间)
地点:(略)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略),并自行(略)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略)
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9点00分(**时间)逾时,将拒绝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九楼(略)会议室。
时间:2024年5月7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九楼(略)会议室。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1.响应保证金:(略)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略)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略),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响应操作路径、相关流程和要求,详情请查阅登录新点交易平台**开发区专区查询。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九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九、特别提醒
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略)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略),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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