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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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水厂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新区
发布日期:2024-04-30 15:2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水厂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水厂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水厂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项目,处置规模含水率约60%的污泥20吨/日,年污泥量约7500吨。 |
| 范围 |
********水厂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已具备污泥处置地点,提供现有污泥处置地点的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允许该处置点接收一般固废污泥的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批复。污泥处置方式以焚烧(制砖除外)、干化掺烧等无害化处置方式为主的生产处置工艺,考虑处置方式后期可能产生的风险,本项目严禁堆肥处理、土壤改良、养殖等处置方式。 为保障处置过程的可追溯性,满足省内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处置地点必须为**省内。如环评批复中明确仅限于处置某地(非**地区)产生的污泥或明确仅能处置80%含水率的污泥等其它和本项目需求明显不符的情况,则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处置单位须满足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名录里,(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电厂、水泥厂等作为污泥处置点的,除需按照上述①、②款规定相关资料外,****电厂、水泥厂等签订的污泥处置**框架协议,协议中的服务期限须涵盖本项目的开始服务时间。 ④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污泥处置能力,处置能力不低于100吨/日,投标人须提供污泥处置能力环保验收证明等文件。 ⑤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调度指令执行,24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按时按量完成污泥转运和处置任务。 3、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污泥处置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单位负责人未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未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4-05-06 09:00 至 2024-05-10 17:00 |
| 获取方式 |
复制此链接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https://jinshuju.net/f/WXPMfd。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5-27 09:30 |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5-27 09: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旺鑫路397****处理厂三楼会议室) |
其他
1、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服务周期:自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周期内甲方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合同继续执行,若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 3、招标控制价:综合处置单价 375 元/吨,本项目实行单价控制价。投标单价若超过控制价为废标。 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5、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愿提供承诺,如最终成为本项目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同意与****签订项目应急处置合同,污泥处置单价执行本项目的中标价格。当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处置点异常,短期内无法正常运转处置污泥或其他招标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启动污泥应急处置。如果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未提供承诺的,则根据评标结果排名依次顺延,直至有两家备选单位签订应急合同,应急合同履约按照评标排名依次进行,当第一备选单位不能正常履行应急合同时,则顺延至第二应急备选单位。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newindex网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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