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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7日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放射源测井及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市**西路215号,****生态环境厅****管理处
邮 编:830063
项目名字:****放射源测井及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地区**市境内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星辰****公司
审批单位:****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