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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略)(辽宁)石油有(略)。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8日(共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17窗口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国能安储(辽宁)石油有(略) | 营口经济技(略) | 国能安储(辽宁)石油有限公司 | 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