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聘用中介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聘用中介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800.0000
最高限价(元): 48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1、选派2名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相关工作年限超过3年并精通财会监督业务,熟悉《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人员参与检查,并保证人员稳定。 2、 ****公司及分公司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款及股东分红事项有关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并出具完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包括:检查工作底稿,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被检查单位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款及股东分红事项有关的会计信息质量基本事实及认定依据、证据;被检查单位的意见或说明等。检查报告中的数据、内容要真实准确,揭示问题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3、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将于约定时间进驻被检单位,按照要求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任务并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查报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结束后,经市财政局确认,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完成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任务并出具符合要求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支付服务费用。 4、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监督局确认委托事项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查报告。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经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服务周期: 1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省**市**区**路421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4-30 18:35
报名结束时间:2024-05-09 1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2****7017
联系座机: 0451-****3377
四、参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