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社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社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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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我公司为全资高校校办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部****学校****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养老、****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
(1)企业与高校的附属关系证明材料;
(2)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管理中心”及院校人****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公司项目负责人及专业配套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满足要求
答:(1****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事业单位为拟委任人员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2****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事业单位为拟委任人员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56页中关于人员业绩“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设计任务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中任意一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的,本小项最多得3分。”请明确此项要求是指项目人员在所提供的评审业绩中任“项目负责人”还是“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设备各专业的负责人是否均认可
答:均认可。
3.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请问:我单位所在省份未颁发过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的称号,****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满足。
4.一次补疑提供的图纸文件“2010-铁塔厂现状”内的场地红线范围与标书内示意的红线范围不一致,请问该以哪个为准
答:暂按已提供初步用地红线(CAD)为准,具体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
5.场地现状建筑外轮廓已经超出了一次补疑提供的图纸文件“2010-铁塔厂现状”内的场地红线范围,由于项目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是否可以不受图纸内的红线限制,以场地现状建筑外轮廓为设计边界
答:暂按已提供初步用地红线(CAD)为准,具体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
6.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设计任务完成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的,本小项最多得9分。问: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审图合格证中只明确项目负责人,此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任设计负责人)是否为包含关系,即项目负责人在业绩中承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都可得分。
答: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提供的设计评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岗位或项目负责人岗位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请问:****建设厅颁发的“2022年度**省优秀建筑业企业”或“2021年度**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见下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答:如提供的“**省优秀建筑业企业”且“申报类别”为“勘察设计类”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请问:安****协会颁发的“2018-2022年****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见下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答:不满足。
9.户型需求中,住宅面积为20万平米,按照提供的户型面积及套数计算得出住宅面积为15.8万平米。住宅面积以何为准(如按20万平米请提供最新户型配比)
答:暂按已提供初步户型需求来设计,具体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请问:勘察设计企业属于建筑业,我单位是国****协会颁发的“建筑业优秀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答:如颁发的“建筑业优秀企业”且类别为“勘察设计类”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交通路23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1-****3663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36、****3831
2024年4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