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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区黄溪路(**段)改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作出如下补遗:
一、本项目进度款支付修改为:1、按进度支付已完成合同工程(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2、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3、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4、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无质量争议付清余款。每次支付须经监理单位认可。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同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
**市**区****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