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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全市系统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包1****中心物业服务)中的商务要求第7点、支付方式数据表格中:“支付期次:24次;支付比例(%)100%;支付期次说明:合同签订后的第1-23个月的物业费为合同金额的4%,第24个月为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于次月根据供应商的月度考核结果,及时支付相应物业费用。”现修改为:“支付期次:12次;支付比例(%)100%;支付期次说明:合同签订后的第1-11个月的物业费为合同金额的8%,第12个月为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于次月根据供应商的月度考核结果,及时支付相应物业费用。”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补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