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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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市**区大口屯镇碱坨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区大口屯镇碱坨村2.2亩林地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
| 挂牌价格 |
2273.000元/亩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由于原承租方田志孚去世,因此承包权由其妻子张淑芳继承。 2.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包水源和电源,承包方自行解决。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可对所承包土地进行转包。 4.承包方不许建筑、将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6.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树苗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因土地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赔偿。 7.承包期间能享受的国家各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8.树木成材后,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办理树木砍伐手续,砍伐费用承包方自理。树木一轮砍伐后承包合同终止,不许栽种新树,剩余年份承包费不退,如栽种新树,归村集体所有,合同到期,必须申请采伐,否则地上树木无偿归集体所有。 9.承包土地只能种植树木,不能改作他用,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树苗自行解决。 该土地所有权为碱坨村集体所有,该地块上的193棵杨树为原承租方自行投资种植,新成交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如果双方未就价格达成一致,则原承租方应在发包结束后15天内对树木进行评估,新成交方按照评估价格予以支付,并承担原承租方的评估费用。期限内协商好10.原地上物补偿款后,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发包方与新成交方签订合同,如因故无法签约合同,签约前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交易服务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2.竞价前需自行确认土地现状,以发包亩数为准,不再实际测量,参与竞价及认可。 13.最多允许种植200棵树。 14.由于此地上有树木,报名即表示认可以协商或者评估的方式对原承租方进行补偿,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种植树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0111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