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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4-3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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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②水利部核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2024-05-21 08:30:00 |
| 90天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s://ggzy.****.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15,000元 人民币 |
| 797,749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2024-05-21 08:30:00 |
| **交易厅1 |
| 本招标项目同时在****交易中心****公司(**省**市**区**街道沿**路8号广电大楼七楼)设置在线开标会场,诚邀投标人到场参加开标会。 |
| 资格后审 |
| 否 |
| 0001-01-01 00:00:00 |
| 暂无 |
|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监理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就“**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委员会等5 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投标时免缴。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在接到通知5日内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按招标文件规定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2、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