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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84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评估工作,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地参评人数20%的要求,经县区局、市直有关单位初审推荐,市文旅局审议,确定优秀1人、合格4人。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4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文旅局非遗科反映,联系电话:****533。
附:**市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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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市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
评估结果一览表
| 姓名 | 传承项目 | 评估结果 |
| 余述凡 | 大别山民歌 | 优秀 |
| 苏成军 | 竹编(舒席) | 合格 |
| 武克英 | 庐剧 | 合格 |
| 潘同利 | 柳编(**柳编) | 合格 |
| 储昭伟 | 绿茶制作技艺(**瓜片)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