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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办函〔2023〕1280号)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局批准,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 市级审批 鄂自然资发(2024)105号 | **市****公司 | ****总场九大渠分场、**树林召镇草原村、关碾房村,王爱召镇**村、三座茅庵、生成永村、西社村、裕太奎村 | ****中心**引黄供水工程(北线)项目 | 72.8698 公顷 | 2024年4月3日-2026年4月2日 |
监督单位:****
违法举报电话:0477-****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