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新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
名单的通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略)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对大新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做出动态更新。
特此通告
附件:(略)
大新县河长制办公室(代)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