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原马金粮管所地块、原开化县交警队地块(马金镇)

审批
浙江-衢州-开化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略)/(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略)
发布单位: 县*(略) 有效性: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原马金粮管所地(略)(马金镇)
时间:(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将拟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情况

(略)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原**交警(略),土地使用权人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宗地面积15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二、收回土地使用权理由

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县自然*(略)。

三、本公告期限为30日,在公告期(略),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县自然**和规划局。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略)

附件:原**县交警队地块(马金镇)范围图.pdf

原马金粮管所地块范围图.pdf

**县自然**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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