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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的环评文件。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时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限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市**区**三**路31****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68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 **** | **市**区芦洲镇芦洲林果场 | **绿然****公司 | 报告书(详见下方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