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根竹镇、港城街道、武乐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招标编号:****)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区根竹镇、港城街道、武乐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钟高双)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王美法)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根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市本级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主体和耕地占补平衡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39)文件精神,****公司融资能力,结合**市**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是地方经济社会面临的重大 历史发展机遇,用好用活国家土地政策,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做出的重大决策,对**区全域土地进行综合治理,解决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的发展,且最终通过土地整治综合收益带动乡村**项目。乙方作为社会资本方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利用企业自身优势(资质、资金、经验等)为开发土地综合整治和乡村**项目充分发挥作用。 2.项目规模:土地综合整治范围涵盖:低效园地、残次林地等农用地;裸土地、其他草地、滩涂等未利用地;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和建设压占损毁土地;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实施地址、范围、******局批复的数据为准。土地综合整治面积830亩。 3.**模式: 本项目采取EPC+F+0 (工程总承包+融资+运营)模式进行建设,甲方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若乙方组建的联合体最终成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甲方将委托乙方在贵市**区指定区城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发**。项目进度目标: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内完成全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并验收入库。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市**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 30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 8 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福臻****公司/**同厚****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福臻****公司/**同厚****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壹仟捌佰贰拾壹万元整(¥****0000.00元) | ||||||||
| 工期 | 4年(项目建设期1年,管护期3年),从中标后签订项目合同生效之效日起算 | 质量等级 | 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DB45/T1057-2014》的合格标准。 | ||||||
| 项目总负责人 | 王勇军;(注册编号:桂245****12681;身份证号:610******003X)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邓钢(证书编号:GX120****7054;身份证号:450******3456) | ||||||||
| 项目经理 | 严力;(注册编号:桂245****11824;身份证号:452******203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天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5)****497;身份证号:450******055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县**镇镇窑上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资本方项目; 2、**市**区大圩镇乐堂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 3、**市**区樟木镇邓保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 4、**市**区樟木镇**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 5、**市**区五里镇林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溪和****公司/******公司/**致和天泰地理信息****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壹仟捌佰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5000.00元); | ||||||||
| 工期 | 4年(项目建设期1年,管护期3年),从中标后签订项目合同生效之效日起算 | 质量等级 | 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DB45/T1057-2014》的合格标准。 | ||||||
| 项目总负责人 | 蒙倩艺;(注册编号:桂 245****24257,身份证号:452******0022)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黄浩;(证书编号:GX220****4022,身份证号:450******5115) | ||||||||
| 项目经理 | 蒙倩艺;(注册编号:桂 245****24257,身份证号:452******002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达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9)****085;身份证号:450******691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市**区大湾镇密屋村古柳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片区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服务; 2、**市**区兴武资产****公司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B分标;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恒****公司/**家园建设工程有司/******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壹仟捌佰贰拾伍万贰仟元整(¥****2000.00元) | ||||||||
| 工期 | 4年(项目建设期1年,管护期3年),从中标后签订项目合同生效之效日起算 | 质量等级 | 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DB45/T1057-2014》的合格标准。 | ||||||
| 项目总负责人 | 赵绍辉;(注册编号:桂245****50167,身份证号:452******1217)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谢荣汉;(证书编号:****969(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432******0036) | ||||||||
| 项目经理 | 赵绍辉;(注册编号:桂245****50167,身份证号:452******12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吕雪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2)****515;身份证号:450******063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市****村委三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市****村委屯伦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3、**市****社区、乔苗村4个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测量、设计技术服务合同;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www.****.cn)。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30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