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建工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建工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纳入此次集中采购范围的包****公司、子公司和各项目单位(以下简称用车单位)。****公司****公司、****公司等,项目单位主要包括分布于**、**、**、**、**、**、**、**、**、**、**、**、**、**等省、直辖市共计22个抽蓄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三峡建工车辆租赁服务,主要包含:(1)车辆租赁服务: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车辆供招标人所属用车单位使用;(2)驾驶服务:投标人固定配备驾驶员(1车1人)提供租赁车辆的驾驶服务。预估各区域单位现阶段用车需求如下:
| 序号 |
区域 |
包含省份 |
现有项目或单位 |
用车需求统计 |
| 1 |
区域Ⅰ |
**、**、**、**、**、** |
****公司,****抽蓄、****抽蓄、****抽蓄、****抽蓄 |
(1)5年期越野4辆,租期共240个月;商务2辆,租期共120个月 (2)4年期越野5辆,租期共240个月;商务2辆,租期共96个月; (3)3年期越野3辆,租期共108个月;商务3辆,租期共108个月; (4)2年期越野4辆,租期共96个月;商务2辆,租期共48个月 |
| 2 |
区域Ⅱ |
**、**、**、**、**、**、**、**、**、**、**、**、 |
****公司,****抽蓄、****抽蓄、****抽蓄、****抽蓄、**清江抽蓄、****抽蓄、****抽蓄、**菜籽坝抽蓄、**上社抽蓄、****抽蓄、**五峰抽蓄、****抽蓄 |
(1)5年期越野11辆,租期共660个月;商务8辆,租期共480个月 (2)4年期越野18辆,租期共864个月;商务6辆,租期共288个月 (3)3年期越野9辆,租期共324个月;商务7辆,租期共252个月 (4)2年期越野3辆,租期共72个月 (5)1年期越野4辆,租期共48个月;商务1辆,租期共12个月 |
| 3 |
区域Ⅲ |
**、**、**、**、** |
**五星抽蓄 |
(1)1年期越野1辆,租期共12个月 |
| 4 |
区域Ⅳ |
**、**、**、** |
****抽蓄、**黄羊抽蓄、青**山口抽蓄、****抽蓄、****抽蓄、华水公司 |
(1)5年期越野8辆,租期共480个月;商务3辆,租期共180个月 (2)4年期越野8辆,租期共384个月;商务5辆,租期共240个月 (3)3年期越野4辆,租期共144个月;商务2辆,租期共72个月 (4)1年期越野4辆,租期共48个月;商务2辆,租期共24个月 |
注:1.实际用车单位和数量可能与预估量存在偏差。
2.租期1年(含)及以下为1年期、租期1年以上至2年(含)的为2年期、租期2年以上至3年(含)的为3年期、租期3年以上至4年(含)的为4年期、租期4年以上的(少量可能会超过5年但不超过6年)为5年期。
3.表中的租期为对应车辆的总租期,非单辆车租期。
2.3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框架协议服务期为签订之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用车单位服务期以其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不超过2029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②具备汽车租赁资格备案或汽车租赁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4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的车辆租赁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3)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日8:30至2024年5月6日17:30(**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台(http://epp.****.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标书代写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5.踏勘现场
不组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10时整。标书代写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CA”,网址:https://esign.****.cn,服务热线:010-****5511/400-****-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电子标服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n)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心,电话:028-****196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88号三峡大厦A座1301室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8-****1925
邮箱:tang_xiaoyue@ctg.****.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2149
电子邮件:liu_zhiguo@ct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