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社区紫竹苑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社区紫竹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社区紫竹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人员荣誉(或奖项)“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类个人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建议修改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人员(含****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类相关个人荣誉(或奖项)的,区县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 6 分。”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2.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单位”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建议修改为:“2.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或示范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业绩的,且单个业绩合同中总建筑面积在 20万㎡(不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 本项满分为12分。”建议修改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类物业管理服 务业绩的,且单个业绩合同中总建筑面积 在 20 万㎡(不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 业绩得 3 分, 本项满分为 9 分。”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区**路与龙图路**紫竹苑小区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08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0360、****0387
****
2024年4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附件:答疑回复4.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