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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4-30
项目名称 | 公庄镇鹊楼村18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市**县公庄镇鹊楼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6668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 |
联系人 | 张** | 联系电话 | 136****9011 |
项目投资(万元) | 11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为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交流侧装机总容量 18MW,直流侧总容量约为24MWp, 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公庄镇鹊楼村。 同时,本项目**3座10kV预制式开关站,并采用3回电缆出线,拟分别连接至10kV李洞线F13主干线#11杆塔、10kV**线F11主干线#13杆塔、10kV水库线F4主干线#4杆塔,并最终送入220kV仰天站。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电站运维人员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沉淀过滤后排放至光伏场区土地内 | ||
承诺:**** 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