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金井岩峰、龙湖埔锦、梧坑)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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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金井岩峰、**埔锦、梧坑)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13 09:30:00,更正为:2024-05-16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13 09:30:00,更正为:2024-05-16 09:30:00。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 “技术项” →“5、水质检测能力”内容更正如下:

项目

分值

描述

5、水质检测能力

3.00

5.对投标人具备的水质检测能力进行评审:①投标人具有能检测出CODCr、BOD5、NH3-N、TP、TN、SS、pH数值的检测器材及水质检验人员,可满足本项目水质检测的得3分;②投标人不具备第①项的检测能力但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的得1分【投标人按①响应的,检测器材须提供:器材清单、购买人为投标人的购置税务发票复印件(若检测器材为租赁的,须提供投标人与器材购买方的租赁合同及器材的购买发票),检验人员须提供:检验人员清单、人社部颁发的和污水检测方面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投标人按②响应的,须提供: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证明材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四楼

联系方式:0595-****0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595-****2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陈工

电话:0595-****2806

****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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