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启东市惠萍镇2024年污水片区治理1片区 (东兴镇村、鸿东村)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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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惠萍镇2024年污水片区治理项目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市惠萍镇2024年污水片区治理1片区 (**镇村、鸿东村)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公告

**市惠萍镇2024年污水片区治理1片区 (**镇村、鸿东村)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惠萍镇2024年污水片区治理1片区 (**镇村、鸿东村)(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惠萍镇**镇村、鸿东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村为**镇村、鸿东村,其中**镇村建设计划113户,涉及房屋栋数97栋;鸿东村建设计划448户,涉及房屋栋数379栋;估算投资550万元;

2.1.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竣工日期:2024年9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市惠萍镇2024年污水片区治理1片区(**镇村、鸿东村),主要包括片区分散治理工程、土石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标书代写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5 月15 日 9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4 年 5 月15 日 9 时 0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

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③根据**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86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④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人:****

地址:**市惠萍镇兴惠街119号

地址:****开发区林洋路377****酒店5楼

联系人:周伟浩

联系人:顾工

电话:0513-****9072

电话:0513-****9381

招标人:****(公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公章)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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