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武土拍字[2024]27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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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武土拍字[2024]27号)
武土拍字[2024]27号 2024年04月29日
经武冈市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ZR-27 宗地总面积: 4104.7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马坪乡金星村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2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20.000
主要(略):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略)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8.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IA0021
起始价: 483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略)让合同》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 到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略)gov.cn)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 到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略)gov.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29日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略)gov.cn)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武冈市马坪乡人民政府(转让方)授权武冈市土地交易经纪中心(代理方)通过本竞买平台公开转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 1、转让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104.78平方米, 转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2、转让标的物拍卖起始价为483万元,含土地出让金341.52万元,竞价增价部分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本次网上拍卖转让不另设置底价,起始价视同为底价。 3、转让标的物按设定规划条件评估的出让土地总价为482.72万元,(详见编号为湘金诚(2024)估字第土031829号),竞买人竞得后均可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4、转让标的物按实物现状(包括明暗瑕疵)拍卖转让,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基本情况见不动产权属证书,证书编号为:湘(2022)武冈市不动产权第0030908号。 5、转让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拍卖转让,其使用年限、土地用途等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不动产管理部门颁证核定为准。竞得人今后必须严格按《武冈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规划条件书》(编号:2024-13)及国家相关规范实施。 6、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与(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30%,剩余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付清(由竞得人自行缴至武冈市财政局指定账户)。资产价值部分由市财政开票纳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补缴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开票入库。 7、竞得人未按期付清转让价款的(含竞价增价部分),竞得人按约定付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价款的利息,并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转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转让方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标的物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8、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关于拟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成立新公司的报告》(该报告模板可在公开附件中下载)明确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在网上申请竞买时上传报告电子档;联合竞买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竞买前,明确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在网上申请竞买时上传报告电子档。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3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经转让方和(略)同意后,可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武冈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代(转让方武冈市马坪乡人民政府)在标的物成交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60天内,向市税务局缴清增值税等按税务征缴规定应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其它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而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交易服务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标准由竞得人全额缴纳。 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按成交价的1%向代理方交纳。 12、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转让方有权解除《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竞买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 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付由武冈市马坪乡人民政府负责,在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相关税费和办理好土地转让手续后100天之内完成。转让地块范围内的建筑物由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0日内自行拆除。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付而产生的有关问题、矛盾纠纷和费用由武冈市马坪乡人民政府负责。 14、本次竞价转让的标的按惯例依展示时现状(包括明暗瑕疵)拍卖转让,代理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资料如有未涉及到的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取得,如有疑问必须在报名之前书面向转让方和代理方提出。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期内应充分了解、察看、查询标的明暗瑕疵、面积数量、四至界址情况、规划情况、用地条件、债权债务情况、产权情况、地质自然概貌、地下埋藏物、高空架线、资产现状等情况。同时竞买人还须对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的相关情况及应缴费用情况去有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未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的竞买人不要盲目参与竞买,由于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己承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认可标的物现状和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明暗瑕疵及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责任。转让方、代理方、竞买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竞买人所购得的标的不退、不换、不修、不补,且无论何种情况下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并自愿放弃相关主张权利。 15、转让方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转让方、代理方、竞买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16、转让方、代理方、竞买平台所提供的所有文书资料中,涉及到该标的面积数据、平面图、测绘图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的实际情况及标的物现状为准。 17、代理方在本次拍卖文件中提供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存在笔误,因此,本须知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 18、以上特别说明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转让方可单方面终止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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