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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4-30 17:22
| 90天 |
| 60,000元 人民币 |
| 7,499,10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一、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分标准,企业荣誉项澄清为:1.设计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设计获得建****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每项得1分。须提供建****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2.施工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施工项目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含副省级)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的颁发的工程类奖项或安全文明工地类(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等奖项),每项得 1 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公式时间落款日期为准。注: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项目只认可市政类奖项,园林类项目只认可园林类奖项; 二、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荣誉项澄清为:1.设计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设计获得建****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每项得1分。须提供建****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2.施工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施工项目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含副省级)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的颁发的工程类奖项或安全文明工地类(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等奖项),每项得 1 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公式时间落款日期为准。注: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项目只认可市政类奖项,园林类项目只认可园林类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