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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走马乡洪家村补充水源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前公示
农民工朋友:
以下三个项目已完工,施工单位分别向我局提交了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书面承诺和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现就该批工程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的真实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日。公示时间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1、**雷硕****公司承建的走马乡洪家村补充水源工程项目
2、**中富****公司****公司承建的走马乡洪家村4、8组(道班至刘家湾)通畅公路工程
3、******公司承建的高谷镇庞溪村3组(赵家河坝至丫口)通畅公路工程
若以上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彭水自治县人力**和****支队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单位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89号
投诉电话:023-****5362
彭水****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