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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2.5服务期限服务期12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满在12个月内可续约,合同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现变更为“2.5服务期限服务期12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若供方月度综合考核得分≥95分,可优先续签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问题请联系下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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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园区六工汇D1座7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8号楼3层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10-****8767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