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基(略)。围绕公共服务升级,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北(略),建设沿线通(略),加快关键节点智慧通行服务、干线通道主动管控和一张网服务新模式等成熟场景的规模化网络化应用,推动点、线(略),提升交通基(略)。
(二)推动基础设施安全增效。围绕(略),对通道基础设施安全监测、运行管控和应急指挥调度体系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快应用新一代信息采集、智慧分析与处理系统等,推进实施数字化管养系统、运行监测预警平台、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建设,推动开展(略),有效提高安全风险识别预警、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公(略)。
(三)推动跨领域产业融合。围绕协同创新发展,实施车路云一体化和船岸云一体化试点。在重点路段(略),分等级、分区域提供差异化智能服务,实现智能网联汽车出行引导、事件预警、协同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等多样化场景应用;在重点航段加强复杂场景感知,推进自主协同控制、调度组织优化、辅助驾驶等应用建设。
(四)推动(略)。围绕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健全交通、公安、气象、应急、数据(略),加强各类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标准跨区域衔接;探索建立数据(略)式和制度机制协同创新。
三、组织实施
示范通道及网(略)(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为单位,由省级人(略)统一组织和监督实施,以交通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单位为实施主体(涉及长江黄金水道、西江航运干线的航道数字化建设内容应与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衔接统筹)。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分3年每年择优支持一批示范通道及网络建设。
(一)方案编制。各省份应立足“干支联动,互联成网”,按要求组织(略)(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由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另行明确)。将符合支持范(略),鼓励2个及以上省份联合实施。联合申报(略),细化各(略),确保建设标准统一和应用连续。计划单列市可单独申报,实施方案编制应注意与所在省份进行统筹衔接。
交通运输部依据实施方案核定总投资。鼓励地方高速公路、普通省道、农村公路、其他航道、港口、综合客运枢纽等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纳入示范通道及网络统一编制实施方案,统筹予以推进,形成网络化格局,但相关投资不纳入核定总投资。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相关建设内容不纳入核定总投资。已享受过中央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不纳入核定总投资。
(二)组织申报。各省份于每年2月底前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申报。该项政策实施第一年,各省份(略)。联合申报的应(略)。
(三)竞争性评审。交通运输部会同(略),组织专家对申报条件、任务方向等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省份按一定比例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开展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在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提出建议纳入支持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名单,以及对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建议。
(四)结果公示。示范通道及网络名单在两部门政府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支持范围,相关省份应在1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经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联合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报备。
四、(略)
(一)资金分配。
财政部根据竞争性评审确定的年度支持名单和交通运输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结合(略),按照“奖补结合”方式安排资金。其中公路、航道领域奖补资金分别核定,按照交通运输部核定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补,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实施第一年按照每个示范区域奖补资金的40%予以补助,用于启动相关工作;后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实施期内奖补资金具体根据各省份开展的公路、航道数字化升级改造里程规模确定,如下表所示。
公路领域 | 航道领域 |
升级改造里程 | 奖补资金上限 | 升级改造里程 | 奖补资金上限 |
750公里以下 | 6亿元 | 1000公里以下 | 1亿元 |
750(含)至1(略) | 8亿元 | 1000公里及以上 | 2亿元 |
1000公里及以上 | 10亿元 | —— | —— |
注:航道领域含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
(二)资金使用。
相关省级财政部门结合资金政策,会同同级(略),明确细化安排资金的程序、标准、投入方式等,规范资金用途与拨付流程等。奖补资金不得(略)的建设内容等。通过中(略),不再重复安排奖补资金。
五、(略)
(一)绩效目标设置。各省份应在实施方案编制环节设置预期绩效目标,主要包括组织实施(略)指标外,地方可结合实际自主设置其他指标。
(二)绩效跟踪监管。各省份对纳入(略)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上报信息,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报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对纳入支持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终期绩效评价。交通运输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阶段提出奖励资金安排建议,财政部结合(略)。
六、工作机制
(一)部省工作协调机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会同相关省份建立部省工作协调机制,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强配合,视情召开(略),协调解(略)。发挥专家专业优势,支撑开展实施方案评审、绩效评价和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工作。
(二)地方工作领导机制。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将该项工作纳入贯彻交通强国战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的重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省级有(略),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予以支持,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