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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21号之六3楼306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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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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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详见合同 |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21号之六3楼306A室 | 标的所在区域荔湾区 | |
房产 | 出租用途办公 | |
205.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略) | |
合同(略)。 | ||
(略) | ||
房地产权证 |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略)号 | ||
2783.2平方米 | ||
办公 |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是 | ||
空置 |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略) |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 |
是 |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略),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在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前往勘察,联系电话:(略) |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略)。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多次报价 | ||
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则承租方须(略),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略)。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略),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
不允许 | ||
是 | ||
(略) 元。 |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1.意向方(略),充分了解标(略),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略)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略)(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略),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略),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略)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略)(包括但不(略))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略) 4、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1、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略),承租方确认租赁标的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标的的外观、结构、装修、装饰、水电设施、消防安全防护设施等)已充分了解及无异议。 3、本出租房屋证载用途为(略),出租用途为(略)。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租用途进行租用。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业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产品,不得在租赁物业内经营餐饮、娱乐、洗浴、殡礼、易燃易爆产品销售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日常使用中应切实注意用电的安全,不准超负荷或违规用电,不得违规使用燃气等设备用具,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后果,全部由承租方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4、承租(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纳税,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全部的经营费用、经营风险及法律责任。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非法使用、生产、存放危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违禁(略)调查或查处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应立即将租赁物业交回出租方,结清一切应付款项,并按合(略)。 5、发生以下情形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将租赁物业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拆改结构(略) (3)拖欠租金(略) (4)利用租赁物业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5)故意损坏租赁物业的; (6)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租赁物业的情形。 6、承租方在办理(或变更)报建、经营证照、消防合格证及有关手续时,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协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的报建、经营证照、消防合格证及有关手续无法办妥带来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 7、合(略)。 |
否 | ||
是 |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略),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略),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略));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略)。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略) (2)广州产权(略)。 | ||
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我方及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控制、从属、劳动关系等关联关系)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略)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略),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略),并由贵所组(略)。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略)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略),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略),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林先生、林小姐 |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