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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幢街道海珠区同福中路431、433号三楼及首、二层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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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以成交价为首年月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略) | ||
行政事业单(略) | ||
海幢街道海珠区同福中路431、433号三楼及首、二层梯间 | 标的所在区域海珠区 | |
房产 | 出租用途(略) | |
79.2189 平方米 | 租赁期限(略) | |
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 | ||
(略) | ||
房地产权证 | ||
粤房地证字第C(略)号 | ||
79.2189 | ||
住宅 | ||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空置 |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202(略) |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 |
否 | ||
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 |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多次报价 | ||
1.成交方(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略)(此款项为相当于首年月租金的3倍)和首月租金。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略):按相当于出租标(略)(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3%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略),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
不允许 | ||
是 |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6549.00 元。 | ||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略),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1.意向方已仔(略),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略),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略)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略),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略)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略)。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略)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1. 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略) |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出租、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用途为住宅。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略)。 3.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本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租方为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现已移交给出租方经营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需对次承租人的行为向出租方承担责任。 6.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必须负责按照政(略),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承租方承担,并按照国家及广州市、区政府、街道(略)。租赁期内承租负责一切安全及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和费用。 7. 承租方须在该项目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此款项为相当于首年月租金的3倍)和首月租金。 8.标的属于严重损坏房和砖木结构房,承租方(略),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视为无条件(略),如不(略),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承租方租赁保证金,出租方(略)。 |
否 | ||
是 |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略))在广州产权(略)。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略)(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略))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略)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略)。 1、法人/(略):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略)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
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略),将合法持有的(略)。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略),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略),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略)。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陈先生、曾小姐 |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