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5月份**城市宣传央广传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5月份**城市宣传央广传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1标****548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5月份**城市宣传央广传播项目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1标****548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广播电台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经济之声、音乐之声、文艺之声、经典音乐广播、民族之声、华夏之声、藏语广播、维语广播及哈语广播频率除节目播出、新闻采编和制作、频率监审等法律禁止委托运营事项以外的全部经营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经营及节目制作等)独家代理权及再委托权。
****公司已将上述具体经营性业务独家授权****公司****公司。授权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公司证明:********电视总台中国之声、经济之声、音乐之声城市形象宣传品牌集群独家代理资质。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与我集团已有**,****电视总台中国之声频率《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后60秒(6:59-7:00)段位开展城市形象宣传。
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第三项“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依据以上资质及经验,故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4日至2024年5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劳女士
联系电话:****0826
地 址:/
2.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监管部门电话:****082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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