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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创路17号恒盛大厦14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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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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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5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 | ||
广州市白云区科创路17号恒盛大厦14层(略) | 标的所在区域白云区 | |
房屋 | 出租用途办公 | |
100.54 平方米 | 租赁期限(略) | |
1个月(免租期从合同期限的第七个月起计) | ||
(略) | ||
不动产权证书 | ||
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
(略) | ||
二至十九层为(略) | ||
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空置 |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略) |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 |
是 |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在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前往勘察,联系人罗先生(略) | ||
仅征集到1家(略),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略): 网络竞价 | ||
多次报价 | ||
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略),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略),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略))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略),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略)。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略),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
不允许 | ||
是 | ||
(略) 元。 |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略)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略)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略),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略)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在本所收到出租方同意划转保证金的书面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物业租赁合同的预缴租金(不足部(略))。 |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4.意向方须提供《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5.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略)(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略),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且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出租标的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略)。出租方有权选择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4.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5.合同租赁保(略)。 6.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铁物业服务事业部)签署《商业物业管理协议》,由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铁物业服务事业部)向承租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承租方按月向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铁物业服务事业部)缴纳物业管理费。 |
否 | ||
是 |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略)(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略),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略),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略),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略),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提供《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略):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提供《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3)广州产权交易(略)。 | ||
1.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历史与现状无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3.我方承诺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
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略)。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略),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略)。 |
林先生、林小姐 |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