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刘忠生)

审批
广东-广州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5日
项目详情

中华人民**国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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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村建证〔2024〕4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日 期 2024-04-29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刘忠生
建设项目名称 住宅(刘忠生)
综合受理号 zclc202****80001
建设位置 **街木潭村老屋社
建设规模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1米,基底面积65.27平方米,建筑面积218.96平方米,用地面积65.27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建筑设计图1份。 二、附件:《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三、备注: 1、必须严格按照本证批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 2、工程开工前至规划核实完成期间,应在工程现场显要位置张贴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所有附图、附件复印件。 3、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开工。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建设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依法应当取得本证,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发文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日期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相关链接
202********15034
穗规划**村建证〔2024〕4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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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刘忠生
住宅(刘忠生)
zclc202****80001
**街木潭村老屋社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1米,基底面积65.27平方米,建筑面积218.96平方米,用地面积65.27平方米。
一、附图:建筑设计图1份。 二、附件:《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三、备注: 1、必须严格按照本证批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 2、工程开工前至规划核实完成期间,应在工程现场显要位置张贴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所有附图、附件复印件。 3、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开工。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建设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