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平房区(略) | 项目编号 | N0129FCZ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30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09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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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800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机构 | **恒(略) | |||||||||||||||||||||||||||||||||||||
租金底价(元) | 28000.00元/年(不含税)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平房物业供热(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略)。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平房物业供热(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4年第2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平房物业供热(略) |
特别 | 1、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承租押金3000元,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2、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及调换使用,并随时(略)。 3、如承租方需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承租方在装修期间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承租方对水、电进行改造,动工前需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改造图纸。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因装修产生的固定装修物及增设附属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且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4、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略),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略)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5、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略)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略)。 6、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略),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7、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略)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9、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0、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11、承租方无正(略)交易机(略)。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2、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13、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格,项目成(略)。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租期截止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略),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所有费用按实际发生均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热费由出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房屋、场地及内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卫生管理。 3、承租方应遵守安全防火、防盗的有关规定,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禁止从事非法和扰乱邻近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3个(略)租押金(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应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略) 4、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第一年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如租赁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视为承租方同意签署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略),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9:00:00 至 (略)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略)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略) | 1、交纳:28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9:00:00-(略)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300 | ||
服务费 | 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那先生(略),王先生(略)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略) | |
单位地址 | **省**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联合产权交易所((略)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