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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前三包”精细化治理提升工作导则制订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20.470281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 -- |
| 2024年05月20日 00时00分 |
| 比选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丰富的城市管理、基层治理相关的研究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1)系统梳理“门前三包”各项管理工作要求标准规范,制订“门前三包”精细化治理提升工作导则。 (2)结合《“门前三包”精细化治理“千街创建”工作方案》和“门前三包”立法修订工作进度,对****开发区“门前三包”工作开展调研,充分挖掘各区门前三包管理的特色和亮点,提炼撰写报告。 (3)配合开展“千街创建”年终验收相关工作。 |
| **** | 项目名称“门前三包”精细化治理提升工作导则制订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20.470281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2024年05月20日 00时00分 | ||
| 比选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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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丰富的城市管理、基层治理相关的研究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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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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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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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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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系统梳理“门前三包”各项管理工作要求标准规范,制订“门前三包”精细化治理提升工作导则。 (2)结合《“门前三包”精细化治理“千街创建”工作方案》和“门前三包”立法修订工作进度,对****开发区“门前三包”工作开展调研,充分挖掘各区门前三包管理的特色和亮点,提炼撰写报告。 (3)配合开展“千街创建”年终验收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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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女士 |
| 010****3836 |
| 冒女士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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