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乐高速扩容、天邛高速新津段110kV徐店线21号-27号、35kV花邓线44号-49号塔线路迁改工程架空部分劳务分包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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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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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乐高速扩容、天邛高速新津段110kV徐店线21号-27号、35kV花邓线44号-49号塔线路迁改工程架空部分劳务分包
发布时间:(略)

(略)2024年5月(非物资类)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编号:jlx-gc-2024-0404-03)

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谈判工作已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公司非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成交人

项目单位

1

jlx-gc-(略)

成乐高速扩容、天邛高速新津段电力线路(含220kV、110kV、35kV、10kV及以下)迁改工程110kV徐店线21(略)

包3

四川德华电力工(略)

(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竞争性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略),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略):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应答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竞争性谈判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略),同时还需(略),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略),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略),不予接收:
1.异议(略),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略)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电话和接收异议文件的邮箱((略)):(略)
投诉电话:(略)
2024年5月6日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人: (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中标通知
成乐高速扩容、天邛高速新津段110kV徐店线21号-27号、35kV花邓线44号-49号塔线路迁改工程架空部分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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