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篁碧畲族乡畲族村沿河路基础设施修缮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审批
江西-上饶-铅山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索 引 号:(略)/2024-02399 发文机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铅发改农字〔2024〕161号 体 裁: 批复 组配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发文日期:2024-05-06
关于**县(略)(代可研)的批复



**县篁碧畲族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县篁碧畲族乡畲族村**路基础设施修缮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篁府字〔2024〕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化农村环境,促进乡村振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篁碧畲族乡畲族村**路基础设施修缮项目(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单位为**县篁碧畲族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县篁碧畲族乡畲族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建筑墙体修复600余平方米;2、排水渠建设130余米;3、**路面人行道路面修复300余平方米;4、观水亭安全防护设施20余米;5、龙麒广场安全防护设施60余米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7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25万元,资金来源为乡镇(略)。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

八、请你单位按照《**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略),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略),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略),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略)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略)。

十二、本(略),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略),依照(略)。

(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