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云台片区葫芦山单元福康路道路信号灯及监控工程招标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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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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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云台片区葫**单元福康路道路信号灯及监控工程招标公告(第三次)
招标编号:****
**省**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4-05-06 09:49
项目编号: XZP202****600038
项目名称: 南云台片区葫**单元福康路道路信号灯及监控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南云台片区葫**单元福康路道路信号灯及监控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福康**起福泽路(规划道路),终至徐新路; 1.1.2建设规模: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3最高投标限价:535330.23元,超过此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1.1.5质量要求:通过**部门验收并接入交管平台; 1.2招标范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安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 南云台片区葫**单元福康路道路信号灯及监控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委员会。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09月-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8)本次建设的电子警察监控系******局现有的视频监控综合应用平台无缝对接,投标人须自行承诺。 其他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5-06 11:00 至 2024-05-11 17:30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15 10:00
递交方式 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1正2副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并密封完好,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15 10:00
开标地点 **市**区科苑路9号美食水岸1-104****集团)
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福康**起福泽路(规划道路),终至徐新路; 1.1.2建设规模: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3最高投标限价:535330.23元,超过此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1.1.5质量要求:通过**部门验收并接入交管平台; 1.2招标范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安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经办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经办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5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评标办法:本项目入围方法采用全部入围,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凌州东路8号秀逸苏杭城市综合商务办公楼702室
联系人:茆工
电话:198****25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科苑路9号美食水岸1-104栋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105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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