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定起草修订服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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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定》起草修订服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定》起草修订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中央路323号利奥大厦5层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定》起草修订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定》起草项目进行技术服务。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定》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中央路323号利奥大厦5层501室;

方式:供应商的经办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具体联系QQ:****214584

①采购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③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④本章第二项、第3点中如有特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⑤购买文件汇款凭证(汇款备注项目编号):

请通过公对公汇款方式购买,汇款到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分行夫子庙支行;

开户账号:320********8010010568。

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公对公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地点:**市**区中央路323号利奥大厦5层5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地点:**市**区中央路323号利奥大厦5层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江东中路265号**大厦B座10-14楼、16楼

联系方式:025-****6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中央路323号利奥大厦5层501室

联系方式: 025-****0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吴工

电 话: 025-****0114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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