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天元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湖南-株洲-天元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关于**市**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06 10:35

关于**市**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市**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天城政报〔2024〕23号)和《**市**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满足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公众生活质量,更好促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政府《决议书》(2024年4月26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4月26日)、****执法局出具的《**市**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意实施**市**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区垃圾中转站的压缩、除臭设备和环卫车辆进行更新改造。主要更换压缩设备及配套设施8套,除尘除臭系统8套,各型号垃圾转运车、清扫车、冲洗车等环卫车辆共计71台。

四、项目单位(法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78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47.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7.50万元,预备费275.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财政资金。请按《****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株****改革局

2024年5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