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南沙小学时代南湾校区扩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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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南沙小学时代南湾校区扩(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沙区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南沙小学时代南湾校区扩建项目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3〕31号文、穗南发改投批〔2023〕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2.1.1.1标段一:南沙区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南沙小学时代南湾校区扩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标段一)

2.1.1.2标段二:南沙区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南沙小学时代南湾校区扩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标段二)

2.1.2工程建设地点:(略)

2.1.3工程建设规模:

南沙区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占地面积为9837.25㎡;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467㎡,其中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2527㎡、应急保障及模拟体验(略)占地)2394㎡,道路及硬地广(略).25㎡,绿化工程500㎡。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南沙区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具体包含包含综合业务楼、应急保障及模拟体验训练楼、门岗、地下室和模拟事故处置训练楼、室外训练场地、道路及硬地广场、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7033.05万元,其中工程费13216.78万元。(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略)万元。(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略)

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工作,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南沙区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基桩身质量检测(工程桩、水泥搅拌桩),南沙小学时代南湾校区扩建项目边坡工程地基与基础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基坑监测、高边坡监测。(详见招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和合同)。

标段二: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南沙区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基地项目结构实体检测、主体工程原材料检测、原材料检测(含基坑支护工程、软基处理工程、桩基础)、基坑支护(略)(工程桩、水泥搅拌桩)、高支模监测、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基坑监测,南沙小学时代南湾校区扩建项目主体结构检测、原材料检测、绿色建筑检测、环境检测、节能检测、智能检测、给排水工程检测、消防检测、人防设备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详见招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和合同)。

2.2.3服务周期(适用于标段一及标段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

投标人在总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做废标处理。

3. 投标(略)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

3.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投标人(若为(略),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1.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略):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略)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1.3.2投标人(若为(略),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3.1.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略):(1)承担检测任(略):地基与基础。(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略)。

3.1.5投标人(若为(略),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6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7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1.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略),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承担(略),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四)。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9近二年(从(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略))。

3.1.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二)

3.2.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2.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证(略)。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略))执行。

3.2.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略)(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3.2.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结构、建设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环境、工程设备。(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2.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2.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6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7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2.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略),联合体组成单(略),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略))。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略)。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略)(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2.9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略)的(按投标人提供(略))。

3.2.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招标人(略)(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2.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略))。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略),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略)(含本日):

自(略)0时00分至(略)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略)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略)8时45分至(略)9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登记参加本项目的1个或1个以上标段投标,但不(略),只能中1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如下:

①评标(略)。

②若同一投标人(略),则将确定其为标值(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相应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③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略)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④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略)。

⑤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略)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略)

项目管理单位名称:广州南沙区珠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略)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滨海半岛商务中心9楼、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融通大厦11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略)

联 系 人:欧阳工、肖工 联系电话:(略)、(略)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注:潜在投标人(略)。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略)。具体按(略)。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略):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略)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略),如有,应列出满足招标公告其中任意一项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略),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略)行为(包括但不(略))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略)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日期: (略)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致:(略)

经认真研究 (项目名称)的招(略),现郑重承诺:

我方(略),跟本项(略)。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附件三:


附件四: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所有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略)。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略)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略):

① :为本标段主办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 任务,还负(略)。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为本标段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 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略),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联合体成员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注:(略)

发布时间: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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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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