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2024年下半年**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10:(略)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略):
项目联系人 (略)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市丰台区丽泽路**幸福中心B座2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略)2024年下半年**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略)公示.docx

(略)受(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2024年下半年**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2024年下半年**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 **市丰台区丽泽路**幸福中心B座23层

一、(略)

2024年下半年**东站灯箱广告租赁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名称:(略)2024年下半年**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名称:(略)

3.采购人地址:**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4.项目资金来源:(略)

5.项目预算:(略)

6.本次采购内容为:(略)2024年下半年**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媒体位置:**高铁东站三楼候车厅北进站口墙面灯箱;媒体形式:灯箱;媒体数量:1块;媒体编号:ZZD-NQ-124;媒体尺寸:5.945m*2.345m*1面

7.拟采购方式:(略)

8.拟采购供应商名称:(略)

9.拟采购供应商地址:**市建邺区(略)

10.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出银办发〔2022〕249号)规定“以前年度已进行单一来源论证的同一采购项目,如采购需求、采购预算及市场环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经审核通过后,可参考以前年度的论证意见及公示情况,”本项目与以前年度相比各方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再进行单一来源论证。

11.采用(略)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针对以前年度“2021年**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的(略)方式,专家已进行了论证。

经论证,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具备(略)条件,且单一来源理由充分。具体理由如下:

由于(略)拥有**东站候车厅内南北进站口中心处服务台LED大屏和**东站北进站口内嵌灯箱(媒体编号:ZZD-NQ-124)的广告独家代理发布权,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出银办发〔2022〕249号)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沿用以前专家论证的结论,不再组织专家论证。

2021年度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1。

12.公示期:(略)共计5个工作日。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过期递交不予受理,书面文件包括: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略));

异议单位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意见(如有);

若异议材料通过审核,能够准时参(略)(非不可抗力不(略),否则将被列入中国进出口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录);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3.采购(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

附件下载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中标通知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