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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市鹧鸪江路11号思源小区A区56栋1号房
法定代表人: 孔德兵
委托代理人: 韦子翱 电话: 139****2547
本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公司以书面形式现场递交的《关于对“项目名称:****2024-2027年度校园安保服务采购(GXZC2024- G3- 003126- GXJH)公开招标文件”的质疑书》。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经与采购人共同认真核查,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在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共2项:
质疑1:“其它岗位人员配备”评分的三个档次之间区间分过大。在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里,涉及其他内容的分档分值每档均在0.5-2分的分差内,只有“其它岗位人员配备”每档分差达到5分,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答复1:基于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为了更便于评委打分,我们对“其它岗位人员配备”的分值设置进一步量化、细化,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2:“其它岗位人员配备”三档(15分)内要求2人持有《安检员》证有排他性。基于对市场了解,目前《安检员》****公司持有,不是普遍持有的证书。该公司申请取消《安检员》加分项。
答复2:综合****学校工作实际,同意取消《安检员》加分项,详见更正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处投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