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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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翔高**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布塘南路(滨**大道-**中路)综合管廊项目(设计)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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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3、14.5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第(1)项中“浮动幅度值:****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计费额 1000 万(含)以下部分:下浮 10%,计费额1000万-5000万(含)以下部分:下浮 20%,计费额 5000 万以上部分:下浮30%)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计费额1000万(含)以下部分:下浮10%,计费额1000万-5000万(含)以下部分:下浮 20%,计费额5000万以上部分:下浮30%)”修改为“浮动幅度值:****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计费额 1000 万(含)以下部分:下浮 10%,计费额1000万-5000万(含)以下部分:下浮 20%,计费额 5000 万以上部分:下浮30%)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2、 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与本次发布的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次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内容为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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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4年 05 月 06 日 |
招标代理机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4年 05 月 0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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